放宽历史的视界是黄仁宇创作的经典历史小说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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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珂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放宽历史的视界 作者:黄仁宇 | 书号:42273 时间:2017/9/29 字数:18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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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人之成员 明代商人多系继承祖业。《李秀卿义结⻩贞女》(《明》,即《喻世明言》,下同)云:“那客人答道:小生姓李名英,字秀卿,从幼跟她⽗亲出外经纪,因⽗亲年老,受不得风霜辛苦,因此把本钱与小生,在此行贩。”又⻩老实将女儿假充男子,自思:“我如今只说是张家外甥,带出来学做理生,使人不疑。”可见⽗子舅甥相继,是为常态。幼辈在十余岁时,即伴行学习经商。 《杨八老越国奇逢》称杨“祖上原在闽广为商”所以杨往漳州商贩,是为继承祖业。《闲云庵阮三偿冤债》(《明》)叙宋朝事,但仍称“他哥哥阮大,与⽗亲专在两京商贩”亦系⽗子同行。《蒋兴哥重会珍珠衫》(《明》)称“原来罗家也是走广东的,蒋家只走得一代,罗家倒走过三代了。那边客商牙行,都与罗家世代相识。” 但商人子孙并非必须经商。《范巨卿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从此观之,小地主及自耕农之改业为商者,必所在多有。《桂员外途穷忏悔》(《通》)叙元朝事。其中桂富五称:“某祖遗有屋一所,田百亩,自耕自食,尽可糊口。不幸惑于人言,谓农夫利薄,商贩利厚,将薄产抵借李平章府中本银三百两,贩纱赴燕京。岂料运蹇时乖,连走几遍,本利俱耗。” 反之,如经商成功,或由其他机缘获致资金,其人通常将一部资金购置田产,而成为商人兼地主。经营典当业者,尤多采取此兼业。《宋小官团圆破毡笠》(《通》),宋金致富之后“就在南京仪凤门內买了一个大宅…门前开张典铺,又置买田庄数处,家僮数十房,包管事者数千人。”其辞似嫌夸大,但其经营当铺,又兼为地主,则甚合实情。《徐老仆义愤成家》(《恒》,即《醒世恒言》,下同)叙述一忠仆,因主人孤幼,遂决心为主人重振家业。但其资金积至二千两时,即计算道:“我一个孤⾝老儿,带着许多财物,不是耍处。倘有跌失,前功尽弃,况年近岁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官僚地主以其剩余资金放债,实仕农商不分。明代习俗,仍尊重其官僚地位。《滕大尹鬼断家私》(《明》)一篇中,称有倪太守者,退休之后“凡收租放债之事,件件关心”但此人⾐饰,仍是“纱帽皂靴,红袍金带”保持其官僚⾝份。其实明朝朝贵,利用员官声望,渔猎商利者,所在多有。16世纪末叶,宣大山西总督王崇古之弟,及翰林学士张四维之⽗,在人私生活为姻兄弟,均为大盐商,专利河东《明史》,卷219及222;又寺田隆信《山西商人の研究》(京都,1972),页278~279。寺田并提及两家并与大学士马自強家联姻,而马弟自修,亦为商人。,为藉仕宦权势自肥之显例,《三言》尚未提及此类显官巨商。又倪太守之流,其活动范围为⾼利贷,亦非纯粹商人资本。因⾼利贷有如典当业,通常盘剥穷蹙之借贷者,借款用于窘迫间之消耗,利润又多为放款者辗转购置田产,对促进商业,绝鲜功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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