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夏易传是卜商创作的经典历史小说作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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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珂小说网 > 历史小说 > 子夏易传 作者:卜商 | 书号:10210 时间:2017/3/26 字数:115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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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過,亨利貞。可小事不可大事,飛鳥遺之音,不冝上,冝下。大吉,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上逆而下順也。 剛失正,柔以為主,小人當位,過而得通也。小人者,其心小其見狹,其務近君子,過以合時,利不失正乃行,故小事可也。鳥也者,陽升之物也。剛雖上而失位,不中不得行正也,是以有飛鳥之象也。君子憂其失,哀其止,發乎志,形乎聲,犯上以匡之逆于其道不行,動無所往,遇于害焉。上順而止之,以俟其通,故得其大吉焉。是故不可以大事也。 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 山上有雷,其虚聲而巳,無益下也。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救,于治有其聲也。小事過而不傷其正者,莫過是也。故君子行之。 初六,飛鳥以凶。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小過不冝上也,其在防之初乎。上應其動,無所止者也。不可往而往,凶災之及,自致之也,將如之何哉。 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 小過,剛失位也。二得位,得中能過其剛者也。妣,臣柔也。往與于 ![]() 九三,弗過,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陽不得正,不遇者也。小人匪正,忌于君子,可以防之,應而從之,則戕之矣。不能防而自致凶也,如之何哉。 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。徃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 卑退自守,故無咎也。剛失位不能過者也。下應而來,非已之召,故曰遇也。恃應自得,以往危哉。必自戒之,此不⾜為長正之道也。 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,取彼在⽳。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 柔居尊,小居大也。不應于上,小事而巳。密雲而不能雨者, ![]() ![]() ![]() 上六,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。是謂災眚。象曰:弗遇過之,巳亢也。 小過,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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